参加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情况汇报

靳军平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06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举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安排,20181015日至1019日,我参加了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局在江苏省苏州市机构编制干部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概况

本次培训班时间安排紧凑,培训内容丰富,组织形式灵活,培训效果良好。培训班上,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赵雪峰同志、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级巡视专员刘华斌同志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督查室副局级督查专员裴延辉同志分别就选人用人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授课;四川、山东、江西、黑龙江、辽宁省编办分别围绕监督检查整体工作、执行情况评估、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部门协作机制、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违规问题整改等主题做了经验介绍;参观了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和吴江市大数据体验中心;就《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的意见(稿)》、《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稿)》及《治理条条干预问题工作指南(稿)》进行了讨论。最后,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局巡视员、副局长王伟峰同志就下一步各级编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考虑和重点任务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必须顺应形势需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三个主动适应”:一是主动适应中央编委领导体制调整的形势需要,将维护党对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中央和中央编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首要任务;二是主动适应中央编办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的形势需要,自觉理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干部监督的关系,健全机构编制与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从审批为主向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转变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监督检查处负责人和部分市州、县区编办业务人员共11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几点体会

通过参加这次培训,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增强了做好新时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今后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1、党中央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日趋重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并指出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党中央做出这一决定,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实现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提供了保障。另外,根据中组部、中央巡视办和中办督查室授课人员介绍,中央从今年开始,把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和重大决策部门督查范围,已经查处了一些地方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中组部最近将选人用人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正在全国开展督查。待全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到位之后,中央将发文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督查机构和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与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巡视、巡察和督查力度,以确保党中央控编减编等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这些信号充分说明,各级党委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会更加重视和加强,要求会更加严格,责任会更加重大。

2、机构编制督查任务不断增加。根据本次培训精神,今后机构编制督查主要搞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探索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党中央、中央编委及地方各级党委、编委印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大会议做出有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后,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定期向同级编办报告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定期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各级编办要建立机构编制报告的核实检查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二是完善机构编制决策落实督查制度。各级编办对党中央、中央编委以及同级党委、编委重要会议、文件和批示指示作出的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及机构编制纪律要求,要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及时组织开展相应检查,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不力,不按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不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5年内在全国基本建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简便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评估体系。各级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构改革情况评估,督促部门和地方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涉及改革的机构、职能、人员按要求调整到位。各级编办要开展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和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审批或调整机构编制,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级编办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机构编制及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人员全面推行实名管理,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信息共享平合,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运用,提升发现和遏制机构编制问题线索的能力,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录用人员、选配干部等需要使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要事先向同级编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的才能办理人员录用、干部配备等手续。

三、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非常丰富,既有中组部、中央编办、中央巡视办、中办督查室有关领导的精彩授课,也有四川、山东、江西、黑龙江、辽宁省编办的经验介绍,对搞好我市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根据培训要求,近期内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深钻细研,提出我市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二)抓好各项督查任务落实。结合全市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控编减编等工作开展,加大对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市编办各业务科室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政策、纪律及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跟踪问效,加大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对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确保今年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做好政府责任书考核准备工作。对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相关科室抓紧对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完善,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在严控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