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制定出台《定西市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
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安定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3-01-10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编制管理在用编进人全流程中的基础性和前置性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安定区制定出台了《定西市安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程序和权限,强化了编制使用管理制度约束,提升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明确了编制使用管理遵循原则。《办法》明确了编制使用管理遵循“依法管理、按编进人,严控总量、科学增减,协调联动、前置审批”三项原则。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调整补充人员应当事前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合理使用编制,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对满编或超编单位确需补充工作人员情形做出具体规定。充分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优先保障发展急需、基层一线和民生领域编制使用需求,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指出建立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规范了编制使用需求申报。明确了编制使用申报主体、内容、程序、时限,对公务员招录等大额编制使用,政策性安置和领导干部交流任用编制使用均采用“一事一议”专项办理由相关组织实施部门提出编制使用需求,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办法》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申报编制使用申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由主管部门按程序负责申报。通过规范编制使用申请的外在形式,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推进编制使用的前期科学论证,减少编制资源投放的随意性。

三是规范了用编进人审定程序。建立了各类用编计划审核的程序化规定,严格透明用编审定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依托甘肃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严格在编制总量内审核编制使用计划,严控超满编单位随意进人。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在编制使用申请过程中的前置审核关口作用,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评估论证职责,确保机构编制经济社会效益作用发挥最大化。

四是规范了入编备案办理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入编备案程序,精简优化工作流程,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空编使用数量和用途,对组织、人社部门各自负责调配的人员在程序上进行了严格规定。强调用编单位通过系统办理计划申报、入编备案的程序和时限,继续明晰用编计划的审核、备案及后续人员管理流程。依托甘肃省电子编制管理证提升线上网络在用编审核工作中的应用度,推进“不见面”入编备案,做到让人员少跑路,数据多“流转”。

五是明确了监督问责和处理措施。依据《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了五种违规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确将部门单位规范编制使用、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与编制使用计划事项办理挂钩,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止超编进人、无计划进人等问题发生。提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长效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机制建设要求调配干部、录(聘)用人员、核拨经费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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