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县委编办三举措加强安全生产机构编制保障

【来源:岷县编办 | 发布日期:2022-10-07 】     【选择字号: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责体系,不断强化各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持续优化安全生产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配齐配强安全生产工作力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是优化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为统筹加强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明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88日,经委编办批复同意、委编委研究决定设立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是配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为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服务职能,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人员力量保障,为岷县应急管理局核定后勤事业编制1名。同时,为岷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设队1名,副2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全力保障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用编需求。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有关责任落实到位并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部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县委编办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立足本职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上来,助力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