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委编办增强“四种意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新发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23 】     【选择字号:

通渭县委编办主动对标全市“转追”工程需要,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力促机构编制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把牢机构编制工作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全国全省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周祖翼“六个必须坚持”、省市编委主任批示精神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室务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将机构编制与全县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切实把牢机构编制正确方向。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推进构编制工作法定化。以《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甘肃省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为抓手,切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研究论证程序,由编办事先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确保动议事项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论证过程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论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部门工作开展需要,综合评估和分析研判,为编制资源的再分配提供更加精细、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二十四字总要求,有序对接全县追赶发展重点工作、民生领域等方面的机构编制保障工作,逐步完善编制“周转池”制度,做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编制服务保障。积极探索跨层级和跨部门统筹使用编制。结合职能转变、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将因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职能整合、工作任务减少等精简收回的行政、事业编制,及时调剂至急需补充加强的单位,充分保障重点领域工作力量,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四是增强“规矩意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认真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健全与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把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流程抓到位。县委编办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补充工作人员的,按照“编制审核在前,人员变动在后”的原则,先通过电子编制管理证在线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再办理人员调配手续,严防混编混岗、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发生,守住机构编制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有力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