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委编办以“四个坚持”为基本遵循
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来源:安定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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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深化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内在规律和必然要求。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的关键和根本。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该精简的就精简,该加强的就加强,而不是为了精简而精简。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对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继承和升华,同样适用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其内涵和外延更加全面准确。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乡村振兴机构改革;协同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执法体制、纪检监察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整合撤并“小弱散”事业单位,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高质量追赶发展提高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本质要求。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础,切实贯彻落实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盘活用好机构编制上下功夫,从严落实机构限额、紧核定编制总量,优化岗位设置、优化人员结构和挖掘编制潜力等方面,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2019年以来精简机构346,调整撤并机构34个,统筹调剂编制316名,调剂引才编制5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