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积极稳妥推进开发区机构改革
一、吃透政策精神,严把改革方向。深入学习中央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准确把握省、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有关要求,把加强党对开发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作为此次开发区机构改革指向性目标来抓,助力推动我县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机构编制底数。按照市委编委《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多次实地深入通渭县工业集中区进行对接调研,了解集中区运行情况,听取管委会对机构设置及运行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对集中区有关名称、批准设置、备案情况、隶属管理、园区面积、主导产业、工业产值、税收收入和集中区管理机构隶属关系、机构设置、机构性质、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完善征求意见,周密安排部署。在县委编办开展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15个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议,听取收集各相关单位开发区机构改革意见建议20余条,修改完善《通渭县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审议稿)》和配套《贯彻意见》,并在县委编委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明确了制定方案、开展清理规范、印发“三定”规定、总结上报等重点工作阶段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四、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任务落实。县委编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对照上级关于机构改革期间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组织人事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暂时冻结工业集中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事项与使用预审、备案等事项,为下一步“三定”规定的顺利执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