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委编办“四字诀”持续推进 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来源:临洮县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4-04-03 】     【选择字号:

 

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也是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临洮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为重点,突出学、建、管、用“四字诀”,链条式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突出“学”字,牢树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注重在县级领导、县直单位、编办干部三个层面强化学习宣传,“一条例两办法一规定”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内容,2次在编委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2023年3月份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在党校举办的全县科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对《规定》进行专题辅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治理念。编印内部学习资料《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资料汇编》,方便党员干部随时学习查阅,并向各单位印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手册》300余册,引导“关键少数”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推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走深走实。

突出“建”字,推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事、按程序办事,修订完善了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研究制定了《县委编办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办法》《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工作实施细则》《机关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整改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特别是在乡镇事业编制整体超编情况下,围绕乡镇干部合理流动,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之间科级以下干部调动的意见》,创新提出了“乡镇干部人员控制数”概念,超出限额的乡镇不得新进人员,着力解决城郊乡镇人员扎堆,偏远乡镇人员紧缺的问题。

突出“管”字,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编制种类和总量、领导职数等规定,凡科级机构的设立撤并、变更名称、领导职数调整等一律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市委编办审核审批,2023年严格按程序上报审批了设立县大数据中心、组建疾控机构等科级机构编制事项5项。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充分发挥编制部门前置把关作用,认真落实新进人员编制审核制度,有效防止“超编进人”现象,一年来审核备案216名。加强衔接沟通,把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审计的重要内容,健全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突出“用”字,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围绕干部流动强化编制约束,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对参管单位的41名事业管理岗人员进行了调剂安置,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参公单位超编问题,又为干部晋升开辟了通道。根据学校布局、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调整,引导教师资源合理流动。完成大数据管理局、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等机构设置,一年来优化调整了25个单位的编制事项。围绕动态调整开展督查评估,将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动态调整编制资源的重要依据,对全县旅游服务机构设置及职责进行了评估,对相关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典型案例被省委编办评为二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为统领,不断完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用好各类编制资源,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