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对信息公开的保障作用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2-25 】     【选择字号:

   各国公认,政府是巨大的信息源之一,如果政府不承担信息公开的责任,公民就无法真正享有和充分利用本由全体公民共同创造,并属于全社会共同所有的信息资源。信息公开的内容不仅局限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大政方针,还应当包括政府掌握的一切关系公民权利、公民个人想要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其它信息。总之,除了保密法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以外,其他任何政府掌握的信息,只要公民想要了解,政府就有义务提供。信息公开在我国具备法律性基础,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其履行政府职责的基本义务,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互联网的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快捷、方便、全面、透明、低成本的新要求。政府网站因其具备网络的特点,而充分地满足了这一新要求,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窗口,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过程中,成为重要的载体。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善了政府公共服务,提升了政府形象。传统政府管理模式下,社会公众组织和个人获取政府提供的信息服务常常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获取一个信息,要费很多周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而且也不一定能得到。政府网站从根本上扭转了这一局面,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地传递信息,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还可以保证公共服务的公正性,真正做到一视同仁。政府还可以通过网络,提供“一站到底式服务”和24小时服务,使过去必须要到许多部门办理的事情,在政府提供的网络中轻松办理。二是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高效的政府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政府网站为建立高效能政府提供了良好契机。它可以有效地利用政府内部和外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政府网站把一定区域内乃至全国的行政机关连接在一起,从而使信息、知识、人力及创新的方法、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等各种资源真正得到共享,提高了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大大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三是能够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可以加强政府和社会公众对各权利机关运行的监督,并可以实现政府相关信息和业务处理流程的公开化。一定程度上使权利展现在“阳光”之下,人们可以更加直接、更加方便地监督政府的行政事务,更加有效地使用政府的有关资源。四是能够极大地促进民主政治发展。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的公开,促使公民更多地参与决策过程,通过网络,公民有机会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并以多种方式及时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预见,在网络化的社会中,选民与代表的关系更加密切,参会代表可以通过网络与选民进行交流。以美国为例,以前的民意调查以电话、邮政信函为主,现在网上民意调查已经相当普遍,并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网络将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使公民的政治冷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五是能够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政府网站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可以让更多的老百姓通过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及时迅速地掌握政府信息和动态,了解一些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尽快地掌握事实真相,及时沟通情况,化解人民群众的疑虑和误会,让人民群众在第一时间明白政府在处理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时的政策和方法及结果,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同心协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携手构建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在近几年政府处理突发事件时,政府网站对于事件真实情况的披露和公开,就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甘肃省建设政府网站已有多年历史,在这期间,全省政府网站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取得了较大进步。2004年5月,“中国·甘肃”中文网站和英文网站经改版后正式开通,多方位、多角度展示甘肃形象。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管理机构、市(州)政府和县(区)政府基本都建立了网站,许多群众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网站。基本做到了网站建设工作有领导分管,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经过多年努力,基本形成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为支持,统一入口,上下联动,相互衔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全省政府网站体系。几年来,政府网站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作用,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发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但是严格来说,甘肃省政府网站在保障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很多做得不够的地方:一方面,有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只认可在媒体和报刊上发布信息,而把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当成应付上级检查的一个形式,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却无重要的、群众关心的公示内容。究其原因主要是求稳怕乱、思想保守,认为信息公开会带来人心不安、社会秩序不稳,或认为信息公开起不了多大作用,对干部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地方或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目前国家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部分地方和部门的网站信息公开范围小、内容少,对群众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有些应该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还有的对公开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开,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使群众无法实施监督。另外,网站建设各自为政、信息孤岛、资源利用率低下、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化专业人才及可支配资金匮乏、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公民通过政府网站获取信息的知情权受到了一定影响。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保障公民通过网络了解政府信息,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当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实行垂直领导和双重管理的部门,要按照本系统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把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信息公开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听取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强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注重把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注意发现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深入的理论研讨,理清工作思路,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四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公开申请的事项,要及时进行登记,明确受理责任人,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要不断完善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行政机关在决定和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应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对重大决策、规划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工作,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研究制定推进信息公开的办法,逐步把信息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五是健全公开体系。逐步整合已建成的网站,搭建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加紧建设一批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建立政务公开的目录体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的问题,方便公众按图索骥获取信息,有效解决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瓶颈问题。各单位应根据自身职能和有关规定,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详细目录》编制工作。

  政府网站对信息公开的保障作用,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探索,逐步加强。只要我们把握住关键,用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就会得到越来越好的发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