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召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来源:安定区委编办 | 发布日期:2020-04-09 】     【选择字号:

331日,安定区召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省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定西市安定区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定西市安定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案》等文件,审定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区委书记、编委主任赵众炜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委编委副主任祁永和,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编委副主任李军出席会议,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赵众炜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机构编制部门要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着眼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和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坚决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赵众炜要求,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或编委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不断健全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执行“三定”规定、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查指导及时纠正涉及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机构编制划转不到位、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职等行为,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要主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提供有价值、可参考的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区委编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安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