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念好“四字诀”全力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走深走实
| 陕西省宝鸡市委编办围绕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全链条建设,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制度供给,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突出“学”字,深化思想认识。一是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宝鸡大讲坛”培训内容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二是以机构编制“星期三课堂”为载体,通过业务授课、研讨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以调查研究、履职评估等工作为契机,做好政策宣讲,提升机关干部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实操能力。三是依托宝鸡机构编制网、微信公众号及各类普法活动加强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常态化普及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增强各界对机构编制法治化的认识和理解。 坚持“立”字,搭建四梁八柱。一是调整市县党委编委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明确编委和编办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等,从制度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出台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上下编业务办理流程,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机制、程序和权限等。三是研究《条例》配套政策和制度措施,先后出台《关于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意见(试行)》《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注重“用”字,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制定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对各部门提出的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文件,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经统计,年均完成前置审查80件、办理部门征求意见答复65件。二是依法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打牢机构编制法定化基础。三是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采取访谈交流、查阅资料、填写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先后完成28个市级部门所属245家事业单位的履职评估工作。 坚持“查”字,维护法定权威。一是坚持刚性约束,对违规设置机构、“条条干预”、“三定”规定执行不力等问题划定红线,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坚持督查全覆盖,每年将机构编制督查列入市委大督查范围,同时做好与巡察、审计、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衔接,以执规问责强化刚性约束。三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细化报告主体、内容、程序和时间等相关要求,定期向本级编委和上级编办报告相关事宜。 (拟稿人:张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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